國家工作人員就職向憲法宣誓:提高憲法權威約束官員良心
  【決定摘錄】
  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專家解讀】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表示,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要向憲法宣誓,“這是一個好事,過去我們從事法律方面的人員也曾經呼籲過這項制度。”
  秦前紅稱,國家公職人員尤其是國家領導人對憲法宣誓,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制度,大多數國家在宣誓時都會對憲法宣誓,很多國家不僅僅是國家領導人,地方的重要領導人也要在就職前對憲法宣誓。
  他認為,中國現在提倡依憲治國、提高憲法權威,也應當引入這樣的宣誓制度,引入這樣的制度是有必要的。另外,領導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動,在正式場合通過儀式化的活動營造出一種莊嚴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導遵守憲法和維護憲法的作用。 對於“宣誓制度只是一個儀式,是否真的有作用”的說法,秦前紅說,宣誓雖然是個儀式,但法律本身也是一種形式化和儀式化的元素,莊嚴的儀式和形式對於制度本身的貫徹和實施是有作用的。
  秦前紅分析說,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內心的認同和良心上的約束,宣誓後,宣誓人心裡會有一種想法:在眾目睽睽之下,千萬雙眼睛都看著時候,已經表過態了。自己也會因為想到表過態、宣過誓而提醒自己應該履行自己的誓言。“有一個有形的和無形的約束,是很有必要的。”
  秦前紅還認為,宣誓是公開的,民眾看到後,將來對於宣誓人的行為做出法律評判和道德評判的時候,也會拿出當時的宣誓來作為一種衡量標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n95znmat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