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歲的王波在宿舍里坐著,懷孕的媳婦在一邊陪伴 華商報記者 袁琛 攝
  華商報訊(記者李小博)加班時從工地腳手架掉下來摔傷腳跟,小伙索賠無果尋求法律援助。工地方承認是工作時受的傷,但認為小伙上班喝酒也有責任,而律師認為這並不影響工傷認定。
  工地受傷出院後無人理
  昨日下午,在西安城北尚稷路邊,王波拄著雙拐出現在路邊。19歲的他今年8月底來到尚稷路這家工地乾搭腳手架的活,工頭劉某是他的安康老鄉。
  在工地里的二樓簡易房宿舍,王波拿出一個筆記本,上面記錄著從8月25日進入工地開始幹活的休息和加班情況,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那天晚上通知加班,都到很晚了,我從腳手架上摔下去了,有兩三層樓高,腳骨折了。”陝西省友誼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顯示,11月1日王波因左腳腳跟粉碎性骨折入院,住院21天。“目前腳里還有鋼板和鋼釘固定著,根本無法落地。”王波說。
  病歷複印件顯示產生了1.6萬餘元的費用,王波表示工地項目部支付了這筆費用。“我出院後回到工地就沒人管我了,問過好多次,都說再給我萬把塊錢就把事了結了,但是我還有後續的治療啊。”
  多次商談賠償問題未果
  王波說,多次商談賠償問題未果,他準備訴諸法律,12月1日,陝西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陝西東瑞律師事務所對其勞務糾紛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昨日,律師楊建強和華商報記者一起來到該工地項目部,楊建強擔心王波在工地受傷的情況無法確認。
  隨後,華商報記者來到渭濱花園工地,負責施工的上海建工七建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對於王波受傷的情況,建議和西安浩天勞務的許姓負責人聯繫。
  昨日下午,許姓負責人表示,王波的確是在工地期間受傷,但是王波是在上班期間喝酒之後受傷的,他個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喝酒在上班期間是不被允許的。對此,王波稱自己只是在當天下午喝過酒,並非上班期間。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繫工頭劉某未果。
  對於飲酒是否對王波受傷產生一定的影響,楊建強表示,是否飲酒並不妨礙王波的工傷認定,因為王波是在工地工作期間導致的受傷。
  (原標題:工地上摔折腳跟骨 喝過酒就不算工傷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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